纳雍县2024年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20 点击量:6938次 分享至
为了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县基础教育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发挥教育扶智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扶贫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志远计划”定向师范生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引进高级中学教师10人。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纳雍县2024年度“志远计划”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引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引进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专项人才引进报名工作由纳雍县第一中学组织实施,相关工作需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纳雍县教育科技局指导下开展。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寄送报名资料进行。
联 系 人:胡 懿
联系电话:15885884639
联系邮箱:463144639@qq.com
2.资格审查
纳雍县第一中学根据《纳雍县2024年度“志远计划”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引才岗位需求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下载填写的《纳雍县2024年度“志远计划”定向师范毕业生引才计划报名表》(附件2)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报教育主管部门复审。教育主管部门复审后经县人社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9:30
面试地点:纳雍县第一中学(纳雍县居仁街道办事处教育园区)
2.面试程序
(1)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30起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并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上午8:5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及成绩评定方法
面试测评采用试讲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
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5.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纳雍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九)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521270(纳雍县第一中学办公室)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纳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405/t20240516_84646457.html
附件:附件1.纳雍县2024年度“志远计划”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引才需求表
附件:附件2:纳雍县2024年度“志远计划”定向师范毕业生引才计划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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